男女主角分别是薛景逸时依的现代都市小说《不绝爱恋高质量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时一歌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薛景逸时依是现代言情《不绝爱恋》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,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,作者“时一歌”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,梗概:我感觉到疼痛,才停下。肉体上的疼痛能够稍微缓解一些心理和精神的疼痛和崩溃。我看着手里的美工刀,一瞬间的恐惧,我立刻把它丢在了地上。我蹲下,任由手臂上的鲜血流出滴在地上,我双手抓着头发,我控制不住自己难过。为什么,为什么,为什么,我会这么痛苦,我不想要这样的,我控制不住。我的眼泪止不住,声音哽咽。黑黑的天空和蒙蒙的雾,遮住了我的心,看不清楚我的情绪。我哭的要喘不过来气,有什么东西好像要把我压垮了,心......
《不绝爱恋高质量小说》精彩片段
该死的病,怎么就落我身上了。我只好起身洗漱,换衣服,一气呵成。开门出去,散步。
早上总是雾蒙蒙,此时天还是黑的。我有些害怕,总感觉有些东西无处不在,似乎我一回头就冒出个鬼。我努力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,但是不争气的眼泪从眼眶里落下,我不想哭的,但是我控制不住。我的手止不住的颤抖,情绪到了崩溃的极点,我快要疯了。我想去死。我随身总是携带一把美工刀,我拿出美工刀,将衣袖往上提,在上臂疯了一样用力划了一刀又一刀,直到我感觉到疼痛,才停下。肉体上的疼痛能够稍微缓解一些心理和精神的疼痛和崩溃。我看着手里的美工刀,一瞬间的恐惧,我立刻把它丢在了地上。我蹲下,任由手臂上的鲜血流出滴在地上,我双手抓着头发,我控制不住自己难过。为什么,为什么,为什么,我会这么痛苦,我不想要这样的,我控制不住。我的眼泪止不住,声音哽咽。黑黑的天空和蒙蒙的雾,遮住了我的心,看不清楚我的情绪。我哭的要喘不过来气,有什么东西好像要把我压垮了,心是那么痛,我用手抓,抓不住。
就这样,我不知道过了多久,情绪稍微缓和一些,我想要起身回去,毕竟眼睛又要肿了,该死的腿又麻了,想站站不起来。我想起了我的闺蜜和薛景逸,他们在就好了。如果一切都不值得我留恋的话,那他们就是黑暗的闪着光的星星,我心中的月亮,为了他们,我不能死,我要努力活下去。
又缓了一会,我站起身往家的方向走去,此时天已经亮了,太阳已经出来了。我要赶回去,做早餐,跟薛景逸说早安,如果他有幸才刚刚起来的话。手臂的痛提醒我还有伤,这个绝对不能让别人看到的,我将衣袖卷着的衣袖往下扯,遮住了一整条手臂,还好我穿的是黑色的衣服,看不出还在流血,衣服和皮肉粘连有些难受罢了。
我回到家,就在院门前看到薛景逸和时一言他们四人在聊天,还笑得很开心,林妹妹都笑成一朵花了。我就知道,当兵同志的生物钟是那么准时,现在应该五点半左右。我就不想让他们注意不到我,想偷偷溜走。我蹑手蹑脚走进去,心里祈祷着,看不见我,看不见我,注意不到我,注意不到我。
“依依,你起的挺早啊!”是时一言的声音,啊呀,他不能假装看不见我吗?!
“啊,你们好也好早啊,哈哈哈。”我低着头,尴尬地笑着,不想让他们看到我肿肿的眼睛,特别是薛景逸。“那个早安啊各位同志,早安薛景逸同志!你们继续聊,我先回房去了。”我准备开溜。
“早安,小依。”薛景逸对我说。
“早安。”我柔声说道。内心狂喜,啊啊啊,薛景逸对我说早安了耶!
我随后溜之大吉。回到屋内,我进了厨房,王姨正准备做早餐,我拍了拍王姨,表示今天我来做早饭。她无奈,只好退了出去。
不知道林妹妹爱吃什么,我有些苦恼。只能做些家常的早餐了,鸡蛋,牛奶,煮粥是白粥和皮蛋瘦肉粥,做三明治。早上不易多发挥,简单吃点也好。我又打了豆浆,保不齐他喜欢喝呢!
忙活了半天,做完了,我准备好七份早餐端上餐桌,鸡蛋,一杯牛奶,一个三明治和一碗白粥。只有爸爸的粥不同,他爱喝皮蛋瘦肉粥 。我到院中喊他们:“吃早餐啦!”
“好,依依能干了。”时一言似乎很欣慰。
我看了一眼林妹妹,他没什么特别的表情。我又跑进屋内,去喊了爸爸妈妈起来。其实我平常不爱吃早餐,爸爸妈妈听我喊他们吃早餐,就感到有些惊讶,更多的是欣慰。但是我似乎没有那么需要这情感了。我转身回到餐厅里。
“你们先吃,我一会再吃。”说完,我转身上了楼回到房间。衣袖已经和血肉贴在一起来,有些不舒服。我小心地扯着,似乎将两者分离,但是还是会有点疼。
眼看耽误了挺久,我索性不弄了,直接下楼吃饭。好在给我一丝安慰的是林妹妹旁边留了个空位,我坐在他旁边吃早餐,格外有味了些。
吃完早餐后,家里的阿姨将餐具收进厨房清洗。
今天是国庆节了,林妹妹和时一言他们都出去了,也许是有些活动的。爸爸妈妈也有事出去忙了。偌大的房子里,只剩下了我和一个阿姨。
我回到自己房间里,将那些花花绿绿的药丸按医嘱剂量喝下,含了一块橘子味的糖,将药收好。想到我上臂的伤口和衣服粘连在一起了。正好现在有时间,我一点一点慢慢扯,扯不下来,我这脾气,忍不了了,直接用力一扯,估计是粘连的一块皮肉被扯下来了,一阵疼痛袭来,但是我已经习惯。我将上衣脱下,看着上臂那处伤正在滴血,血顺着手臂滴落在地板上,一滴一滴一滴。我先上了止血药,随后用纱布包扎好,以防伤口裸露在外再和衣袖粘连。
我擦了擦手臂上的血,将带血的手帕扔进垃圾桶,又换了一件新的黑色上衣。随后,我把那件脱下的衣服,用手搓洗,清澈的水一浸入衣服,颜色慢慢变了,我将衣服洗好晾晒好,擦了擦手,想我应该干些什么好,好不容易最近休息了。
但是今天国庆节诶,我应该认认真真布置一下家里。但是,我需要去陪我亲爱的怨种闺蜜周语禾逛街。我真的不想去,但是她肯定会想着法子来折腾我,害!不如顺便去宠物店买一只猫猫回来,猫猫亮亮的眼睛里有光…我想到了林妹妹的眼睛,他的眼里一直都有光,他似乎永远乐观,我希望他永远乐观活泼。
“嘟嘟嘟”
电话铃声响起,我用头发丝去想都能猜到是我亲爱的闺蜜,周语禾。
我悲壮地接起电话,等待命运的判决:“喂,语禾,我在收拾了,一会就到你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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