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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书: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田欣怡方墨小说

橙子爱焦糖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网文大咖“橙子爱焦糖”大大的完结小说《穿书: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》,是很多网友加入书单的一部古代言情,反转不断的剧情,以及主角田欣怡方墨讨喜的人设是本文成功的关键,详情:穿越后,我成了小说里的可怜女配。原文里,女主为了上大学,让原身替嫁,从此一生痛苦。换我来到这里,我当然不会当女主工具人。于是,我抢走女主的空间机缘,烧掉她的录取通知书,让她好好嫁给村长儿子。而我?当然是变美,找机会嫁给帅军官,过上幸福生活咯。...

主角:田欣怡方墨   更新:2024-12-05 16:2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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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田欣怡方墨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穿书: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田欣怡方墨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橙子爱焦糖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网文大咖“橙子爱焦糖”大大的完结小说《穿书: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》,是很多网友加入书单的一部古代言情,反转不断的剧情,以及主角田欣怡方墨讨喜的人设是本文成功的关键,详情:穿越后,我成了小说里的可怜女配。原文里,女主为了上大学,让原身替嫁,从此一生痛苦。换我来到这里,我当然不会当女主工具人。于是,我抢走女主的空间机缘,烧掉她的录取通知书,让她好好嫁给村长儿子。而我?当然是变美,找机会嫁给帅军官,过上幸福生活咯。...

《穿书: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田欣怡方墨小说》精彩片段

田富贵是条有洁癖的狗子,很少乱钻、乱跑,听到草丛里传来两声催促的犬吠,田欣怡抬腿跟上。
一人一狗,走了大概10分钟,来到一处平地,田富贵转头叫一声,示意田欣怡站在旁边,双爪有力的挥动,很快挖出大洞,然后整条狗跳进去,过了片刻叼着个木盒出来。
“汪!”将木盒放到田欣怡面前,田富贵骄傲挺胸,怎么样你富贵哥,这可是他看见有人埋进去的,埋这么深,肯定是好吃的。
瞅见木盒,田欣怡心底有几分猜测,她找了许久的“金库”或许就在这里。
激动的心,颤抖的手,田欣怡用石头捶开锁,打开木盒,呼吸停滞,嘭地将盒子盖上又打开,反复几次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我的天啊,10块面额的纸币足有两块红砖高,近万块,田家村这穷山恶水,田村长从哪儿捞的。
老狐狸,家里那几间土屋原来是给这儿打掩护。
“干得好!”奖励大功臣田富贵半颗红薯,田欣怡毫不客气的把木盒收进空间,再叫田富贵把土蹬回去。
天色渐暗,一片墨蓝,田欣怡得回去了,田富贵亦步亦趋的贴在田欣怡腿边,让田欣怡几次差点摔倒。
田欣怡并未阻止,只是走到村长家后院时停下脚步,“富贵儿,听着,这几天你就呆在山里,每天我会来看你,给你带东西,别让其他人看见你,知道吗。”
田欣怡知道富贵能听懂,富贵很聪明,吃了绝嗣丹后绝对能听懂她的话。
“呜呜呜~”富贵趴在地上,狗爪捂住耳朵。
“听话田富贵,没不要你!过几天我就带你走,咱们去过好日子,你不是喜欢吃排骨吗?等咱俩离开这儿,我天天给你做!”扒拉开狗爪子,田欣怡拖着田富贵起来。
田富贵吃了绝嗣丹后身体太好了,出现在田家村里绝对会被人逮去吃,只能让它在山上,现在它皮毛厚实,足以抵御寒冷。
“行了,我走啦,好好照顾自己。”天要黑了,田欣怡最后亲了口田富贵,转身就走,走到院里,转头,田富贵还蹲在原地看着她,田欣怡冲田富贵挥挥手。
回到院里,田欣怡将自己和田富贵踩出来的痕迹全部擦去,然后走到田欣欣房间外。
“姐,俺赶回家做饭去了,俺晚点儿再来看你啊。”说完不等田欣欣回应,脚步匆匆的赶回田家。
田欣欣打开门,只能远远看到一个瘦小的背影,未出口的话咽回去,回到炕上,双眼无神的望着桌边的水壶。
田欣怡步履匆匆的疾行在村道上,迎面而来的是同样脚步匆匆,面色坚毅的几个知青。
田欣怡低头,没打招呼,继续走自己的路,等到拐角稍稍侧头,瞄见几个知青朝村长家走去。
没想到林秀玉也跟着一起去,看来这次村长家讨不到好了,说不定田欣欣也要吃两巴掌。
掩住眼睛里的幸灾乐祸,田欣怡放缓脚步,慢慢朝田家走。
清晨,等到田母接手厨房,伺候完田军后,田欣怡回到房间,翻出女主压在床单下忘带走的小镜子。
镜子只有半个巴掌大,镜面模糊,照物有些不清晰,田欣怡借着微光,第一次在镜子里看自己的样貌。
丑、老态、死气沉沉,蜡黄粗糙的皮肤,干瘪的面颊,枯黄毛燥的头发,眉毛稀疏,五官小而淡,极没有存在感。
全身唯一的亮点就是那双清凌凌的眸子,如同秋日平静碧湖,澄澈冷清,看人始终带着一股忧愁。
这具身体先天条件并不好,不过好在骨架小,瓜子脸,脸型流畅,走不了女主明艳大气的路线,走柔弱小白花路线也不错。
遮住下半张脸,田欣怡转动眼眸,镜子里的女人鲜活起来,眼角眉梢皆是撩人风情,但因为瞳色浅,又给人无辜感。
取出美颜丹,田欣怡吃掉半颗,美颜丹见效慢,等田大哥信到后出发去西北有近半个月的时间,她得现在就吃,先将骨骼调整好,等上了火车再吃剩下半粒,这样等她到了西北,容貌基本能优化完成。


不是流浪狗,这条犬明显经过训练,十分有礼貌。
“坐!”田欣怡下命令。
田富贵认真坐好,狼犬歪头看了眼田欣怡也跟着端坐在一旁,耳朵高高竖起,等着下一步指令。
田欣怡不敢冒然上去接触,毕竟大型犬杀伤力极高,对陌生狗她从来都是敬而远之,绝不会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。
“富贵,跟你朋友道别,咱们要回家了。”时间不早了,田欣怡自认是开明的家长,让田富贵和它朋友打完招呼再走。
太阳高悬,照得田欣怡睁不开眼,两条狗还在头蹭头,依依不舍地哼唧。
怎么两条狗还这么多戏?这都大半天了。
田欣怡刚想出手拽走田富贵,一道高大的身影背光从树林里走出来,银色狼犬如离弦之箭朝来人射去。
太阳刺眼,来人背着光,田欣怡看不清样貌,只能从光晕中模糊看出是个穿着灰色薄衣的男人,腿很长,身体结实,步伐很稳,扑面而来的压迫感。
等人走近,高大身躯挡住阳光,田欣怡才看清他的面貌,五官硬朗,剑眉星目,小麦色肤色,眼角有道白色疤痕,让他整个人有股阴郁气质。
如果说方墨是皎月投在湖面的冷光,那这个男人就是西北寒地上肆意奔放的风,眉宇间满是野性的生命力。
视线移向男人腿边的狼犬,田欣怡感叹还真是物以类聚,男人比起人类,给她的感觉更像狼王。
“你好,我叫霍浩然,这是刀锋。”男人率先开口,声音低沉,语调沉稳很符合田欣怡对他的印象。
“你好,我叫田欣怡,这是我家狗,田富贵。”睫毛轻颤,田欣怡抿嘴,微微低头小声回应。
“那个,快正午了,我就先回去了。”田欣怡洁白的牙齿轻咬粉唇,纤长手指无措地绞着衣角,水汪汪的眸子对上男人的双眼一瞬便慌乱移开。
轻声说完,便叫上田富贵匆匆离开。
转身,脸上的娇羞荡然无存,田欣怡双眼微眯,大脑极速运转,将有关霍浩然的信息全部扒出来。
霍浩然,29岁,出生农家,多次参与作战,屡次立功,是军区最年轻的团长。
性子冷硬木讷,不近女色,至今未婚。
如果没有方墨,霍浩然无疑是她最好的选择,可她的目标只有方墨一个,霍浩然倒成了把双刃剑。
暂时没想好如何处理霍浩然,田欣怡打算先不跟他接触,毕竟离方墨中药还有半个月,如果霍浩然突然进来横插一脚,田强肯定会十分乐意地把她许配出去。
不是她太过自恋,一个男人对女人感兴趣,眼睛里的情绪是掩藏不住的,霍浩然眼里有直白的侵略与欲,且其行动力极强,她决不能让任何人阻拦她的计划。
她刚才表现羞涩,也是不想把路堵死,而是留着霍浩然这手牌,看何时出手能打出王炸效果。
方墨太像“圣人”,情绪永远敛在深处,无人能猜透他的想法,类似于霍浩然直白的欲望表达绝不会出现在他身上。
田欣怡不仅想嫁给方墨,还想方墨能把她放在心上,只有方墨心里有她,面对方家人她才有斗的砝码。
霍浩然或许就是炸开方墨心门的炸弹的引线,在合适的时机点燃引线,她就能走进方墨的心。
一如往日,田欣怡收拾好屋子就和李妞妞打招呼,按照惯例朝后山去。
可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相较于往常,今日她穿得更为宽松,黑亮的秀发绾成一个团子,几缕碎发飘在额前,脸颊边,衬得人愈发清新秀丽。
昨日深夜,田欣怡摸黑用存在空间里的热水将身体仔仔细细擦干净,好在她服用过美颜丹后身体的自净能力比常人好上数倍,不然就这地方普通人冬天十天半个月也不洗澡,她身上早就臭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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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初这张床上尽是精美浮雕,每一寸都尽显富贵人家的豪气,后来局势紧张,田母觉得浮雕太过显眼,便将上面的浮雕全部磨平,磨成了普通黑木架子床。

床当然不是关键,关键是李仁寿有着富贵人狡兔三窟的习性,喜欢在家里各处藏些金子,玉石,而这张黑木床就是其中之一。

文中田欣欣在大二回家,彼时
这个宽敞的卧房。

至于田欣欣和田欣怡?自然是两人挤在柴房旁边,原本用来放杂物的土屋里。

住不开?挤一挤不就得了,这年头谁家姐妹不是这样过来的?

这间卧房虽还是泥地,却是去年田强结婚,田父田母掏光老本,重修的砖房,是田家村头一份儿。

这间砖房自是留给田强,为这,8岁的田军还老大不乐意,田军那儿田父田母好说歹说,承诺等田军娶媳妇也给他建一间砖房,田军才满意。

田家村的房子建得都小,田军这间房虽说在整个田家村也是顶好,不过摆下一张床和一个红木柜,就已经有些狭小了。

红木柜是田强媳妇李妞妞的陪嫁,被田母留在了田家,私下给李妞妞10块补贴,李妞妞作为新进门的媳妇也就没说什么。

但房间里的黑木床来历却不简单,这张床原是田家村隔壁富村,李家村地主李仁寿的。

前两年李仁寿跟人一起上山打猎,结果回来时就已经没了半条腿,血流了一路,等到被人背下山,到李家村村口人都僵了。

说是在山上遇到了黑瞎子,大家都害怕,四散逃命,等回来找到李仁寿时,李仁寿已经意识全无,昏倒在血泊里。

这番话李家村的人不信,毕竟随行七人都毫发无损,甚至连衣衫都妥帖的穿着,根本不像是逃过命。

不过李仁寿的亲侄子李大山也在这七人里,这番说辞也是由李大山当众跟村长说的。

不管村民信不信,李大山将话撂出来,就带着剩下的六个人明目张胆的开始售卖李仁寿家里的物件。

至于李仁寿家里那个刚年满16的独女李秀雅,则在村中众人的沉默里,跪在李大山面前,求李大山将她爹入土为安。

等到李仁寿入土,头七那天,李秀雅吊死在空荡荡的李家门前。

李大山直呼晦气,将李秀雅的尸体拖到后山草草埋了,而李家大宅院就被李家宗族众人瓜分。

这张黑木床就是田父在李大山手里买来的。<
盆里,那是等会儿女主要用的,而她只能在女主用过后才能用。

田欣怡没原主那么傻,水烧开后,第一时间就洗完脸,泡了长满冻疮的脚,不然就原主那双薄薄一层的棉鞋,就算坐在灶前脚也会冻得没有知觉。

今儿田家用的洗脸水就是她泡过脚的那桶,毕竟自打记事起,只有等田家所有人用完水,原主才能捡他们剩下的用。

从5岁起,天蒙蒙亮就爬起来烧水做饭的

漆黑的天上黑沉沉一片,远处透出几缕光亮,整片天褪色成墨蓝色。

田欣怡坐在土灶前,冻得通红的手死死攥一根玉米芯,黑亮的眼睛倒映出一团橘红的火焰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她穿越了,穿到了她昨晚刚看的一本年代文里。

一本女主从重男轻女的贫穷家庭里,靠高考成功到京城,嫁给富二代,逆袭打脸极品家人的爽文。

女主名叫田欣欣,很不幸,一字之差,她穿成的是被女主送去替她换亲的二妹——

那三封通知书!
田欣欣的通知书已经被她烧了,那她哪儿来的通知书?
毫无疑问,是那三封里的一封。
那天围观的知青除了每日最早上工的林秀玉在前排,其他知青都被挤在外围,根本不知道具体情况。
信封被田大勇扣下,昏迷的寄信员醒来后便骑车离去,通知书的事,被多方一起默契掩盖。
林秀玉不会主动告诉那些知青有关通知书的事,田大勇私扣信封是她谈判的筹码,所以林秀玉能轻松离开田家村,李芳能带着田壮、田雨毫无阻碍离开田家村,而无族老出来阻拦。
现在,这潭死水该由她来搅浑,结婚,就该热热闹闹的,不是吗?
拍拍身上的枯叶,田欣怡起身在林间转悠,摘野菜蘑菇,放进空间,想到婚宴后田大哥的信应该就到了,心情美妙的哼着歌,手下动作都有力了。
凌晨,田家便亮起暖光,平日珍稀放着的蜡烛,摆在桌前,烛影摇晃,照出窗前鲜红喜庆的喜字窗花。
几个女人围着端坐在凳子上的少女,手下不停动作,为白皙肌肤抹上几抹胭红。
田欣欣僵坐在凳子上,如同木偶,任人摆弄,双眼无神,望着小镜里娇美的面容,微垂眼皮,掩住眼底的冷意。
抬眼对上一旁端水的田欣怡,得到肯定的回应,才收回目光,放在膝上的手指,将艳红布料抓皱。
田欣怡端着水,冷眼看着一群人热热闹闹,说说笑笑,摆弄面无表情的新娘,烛光照射下影子像几条绳索,牵住田欣欣的脖子,死死套牢。
门外热闹起来,是田母的娘家兄弟到了,因为田欣欣今后就是村长儿媳妇了,想着来帮忙,多少是个人情。
人多起来,田欣怡也更忙了,要伺候一群大老爷,还要在厨房帮忙准备早饭。
昨天田大勇叫兄弟一起抬了两大袋粮食过来,不然就田家的那点存粮,根本就不够招待。
除了粮食,还有礼钱,不知道是多少,但应该不少,昨天田父田母脸都要笑烂了,田欣怡还听到田母不时嘀咕田军的房子有着落了。
于是昨晚田欣怡给田军端水时,特地瞄了几眼衣柜,衣柜角的地面上有几道划痕,看来衣柜被挪动过。
麻利的将煮好的红薯、豆子粥盛好,再从腌菜缸里掏出两个萝卜,切成碎粒,一起端到院子里,招呼大家来吃饭。
男人们坐在院子里,大口喝粥,嘻嘻哈哈调笑,小屋里女人们还在热火朝天的干活,只能抽空抓起红薯吃上几口。
说是来帮忙,田欣怡是完全没看出来,这群男人就是麻烦制造机,不停给她增加工作量。
田欣怡真想冲出去,拿起鞋,一人赏一个鞋印子,叫他们都滚!
去他妈的,桌子板凳不摆,光吃不做,吃完碗一撂,留下满地狼籍,勾肩搭背到田父炕上继续吹水,还要等女人去伺候他。
田欣欣结婚,最忙的居然是她?!田欣怡忙得跟陀螺一样团团转,还要抽空伺候田军洗漱,真的是一个头两个大。
终于,天大亮,村口处唢呐声响起,嘈杂声响起,田欣怡打开门,朝村口望去,远远就能看到一片红。
屋里躲懒的男人一窝蜂窜出来,守在院子里等迎亲队伍到来。
小屋里,田母也走出来,站在门口,踮起脚,紧张张望。
田欣怡沉默的站在一旁,看着穿着笔挺中山装的新郎骑着崭新自行车,在众人簇拥下,几乎没被阻拦,畅通无阻的来到田欣欣屋前。
“媳妇儿,俺来接你了。”声音洪亮,田大勇黄黑的脸上飘起两团红晕,眼睛黑亮,显然高兴得意不已。"


只是在结婚后,她的眼里再也没有那样飞扬的神采。
“好了,先生和太太一起喝点热水暖暖,林妈我去给你们准备宵夜暖胃。”把毯子给人披上,林妈拍拍还呆愣着的方季惟,转身去隔间厨房,留二人独处。
方季惟回神,起身缓缓朝林志雅走去,在即将靠近她身旁的沙发时停步,转身坐到相隔最远的长椅上。
大衣已经被她折叠整齐,妥帖地摆放在长椅一角。
莫名的别扭让他嘴角微不可见地一撇,扔掉身上的毯子,拿起早已凉透的大衣穿上。
衣服冷,人也冷,方季惟有瞬间分不清到底哪个更冷些,瞄向耷拉在沙发边暖呼呼的毯子,还是不动声色地慢慢地把扣子一颗颗系上。
“方太太今天怎么有空莅临寒舍?”声音温柔又轻佻,方志伟叠腿,十指轻扣放在膝盖上,是他谈判时惯常使用的姿势。
方太太……
她有多久没从他口里听到这个称呼了?林志雅有些恍惚,短暂晃神,回过神只觉自己可笑,“我来和你谈谈翊轩的事。”
翊轩啊。
听到是关于儿子的事,方季惟因林志雅开口而紧扣的十指陡然放松,连他自己都没发觉。
对于唯一的儿子,他还是关心的,当初方墨去西北军区前他便送了几个人提前去扎根,所以方墨的情况他一直都清楚。
除了这几个月,由于志秀怀像不稳,他没查看方墨的日常生活报告,可若有大事肯定有人打电话通知他,他没收到消息,可见不是什么大事。
难道是那臭小子今年连年都不回来过了?想到这,方季惟也不免咋舌,若这臭小子今年还不回来,老头子那儿指定要炸,到时候又是拿他这个当儿子的开刀。
“是关于翊轩的婚事。”林志雅端起茶杯轻抿,却发现茶杯里的水早已被她喝干,只好用手遮住杯口悻悻放下。
“婚事?”方墨的婚事是方家的一大难,往常他们催婚,林志雅总说让孩子自己决定,怎么今天倒主动说起?
脸上的笑意微敛,方季惟弯腰提起茶几上的水壶,给两人的茶杯倒上热水,“你不是总是说让他自己决定吗?怎么今天主动说起?
这大晚上喝茶可不是个好习惯。”
说着挑眉将茶杯推到林志雅身前。
“翊轩在军区和一个姑娘两情相悦,准备成婚。”干冷的空气让林志雅口干舌燥,却没有去动桌上的茶杯,嘴里茶水残余的干涩味道,也不想去尝寡淡无味的白水。
西北军区的姑娘?西北军区他叫得上名的适龄姑娘全都结婚了,那这个姑娘从哪儿冒出来的?多半是当地无名小卒家的孩子,想到这方季惟眉头紧皱,显出眉宇间深深的沟壑,“哪家姑娘?”
语气急躁,配上冷硬的表情,不像是询问,倒像是在审讯林志雅。
又是这样,总是这样。
好似从结婚后方季惟所有的冷硬、暴躁甚至是卑劣唯独留给了她,无力感侵占全身,挺直的脊背泄力贴上沙发,林志雅看着眼前的男人,积攒几日的愤恨突然泄气,消失得无影无踪,只余心底的空洞。
“普通的农家姑娘。”林志雅手撑侧脸,身体斜靠在沙发扶手上,眼神落在男人修长手指上的素戒,语气又轻又缓夹杂几分倦怠。
左手像被眼神灼烧,不自在地蜷缩,最后攥拳手心朝上,把戒指挡在裤子与手指间。
“我——”注意到林志雅眉间的疲倦,未出口的话哽在喉头,方季惟眼角不自觉地抽动,沉默片刻,才重新开口。
“家里不会同意的。”语气僵硬,但比先前好上不少,听得出有在极力克制。
可惜林志雅无心当个大侦探,去辨认其中的不同,眼皮微阖,纤长浓密的睫毛颤动,让人难以窥见其中情绪,“家里什么时候能阻止他。”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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